各大专提议之初选辩题

Posted by UTHM CHINESE DEBATE On 05:40 14 comments


各大专提议之初选辩题:



*经过主办单位与梁泽宗先生和各参赛队伍的商讨与意见,追加了一些额外建议辩题:


博特拉大学(UPM
1. 我国应该落实最低薪金制/我国不应该落实最低薪金制
2. 我国大道公司应该私营化/我国大道公司应该国营化
3. 政党应该被允许介入校园政治/政党不应该被允许介入校园政治

国能大学(UNITEN

   1. 新闻自由是当今民主发展的最大动力/新闻自由不是当今民主发展的最大动力
 
2. 世界末日论让社会变得团结/世界末日论让社会变得混乱
   3. 死亡是生命的遗憾/ 死亡是生命的完整



国民大学(UKM

   1. 评断人行为的善恶的标准是动机/评断人行为的善恶的标准是结局
   2. 语言应该被规范/语言不应该被规范
   3. 辩论赛更应该注重内容/辩论赛更应该注重表现



国油大学 (UTP)

   1. 虚拟世界减少人与人之间的互动/虚拟世界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互动
   2. 大学教育更应该注重培养科学精神/大学教育更应该注重培养人文精神
   3. 避免人才外流,是政府的责任/避免人才外流,是社会的责任



工艺大学(UTM

   1. 英雄造时势/时势造英雄
   2. 用法律可以约束言论自由/用法律不可以约束言论自由
   3. 新闻价值比新闻道德重要/ 新闻道德比新闻价值重要


新纪元学院( NEW ERA COLLEGE )

   1. 一个大马的计划只是/不只是口头承诺
   2. 面对恐怖分子,应和平谈判/以暴制暴
   3. 现代人应效法毛遂自荐/太公钓鱼


韩江学院 ( HAN JIANG COLLEGE )

   1. 马来西亚应该建核能发电厂/马来西亚不应该建核能发电厂

   2. 面子书是传播信息的管道/面子书是传播谣言的管道

   3. 核能危机的爆发,是天灾/ 核能危机的爆发, 是人祸

 

 

拉曼大学(UTAR

   1. 上网应列为基本人权/上网不应列为基本人权
   2. 我国应立法强制人民投票/我国不应立法强制人民投票
   3. 父母有权透过医学手段选择孩子的性别/父母无权透过医学手段选择孩子的性别



敦胡先翁大学(UTHM

   1.大马教育文凭华文报考率降低,政府需负更大的责任/大马教育文凭华文报考率降
     低,社会需负更大的责任
   2.
现代科技增加天灾的破坏性/现代科技减少天灾的破坏性
   3.
南马水灾重演,天灾大雨人祸/ 南马水灾重演,人祸大于天灾

精英大学 (HELP

   1. 人应该追求完美/人不应该追求完美
   2.
  一个马来西亚能促使国民团结/“一个马来西亚不能促使国民团结



多媒体大学(MMU

  1.我国应该废除国民服务计划/我国不应该废除国民服务计划
  2.古人比今人更快乐/今人比古人更快乐
 
3.天災更能體現人類的光明面/天災更能體現人類的陰暗面


苏丹伊德里斯教育大学 (UPSI

  1. 大专法令应该被废除/大专法令不应该被废除
  2. 维护华社权益,华基政党扮演更重要的角色/维护华社权益,华团扮演更重要的角色
  3. 孔孟思想更能使社会和谐/老庄思想更能使社会和谐


工艺大学 (UTM)额外辩题
  1.美丽是福不是祸/美丽是祸不是福
  2.民联的内部挑战大于外部挑战 /民联的外部挑战大于内部挑战
  3.忍,是勇敢的体现/忍,是懦弱的体现
  4.环境的绿化,主要靠政府/环境的绿化,主要靠人民



  
额外辩题
  1.美丽是福不是祸/美丽是祸不是福
  2.民联的内部挑战大于外部挑战 /民联的外部挑战大于内部挑战
  3.忍,是勇敢的体现/忍,是懦弱的体现
  4.环境的绿化,主要靠政府/环境的绿化,主要靠人民
  5.人生的价值,体现在获得多少/人生的价值,体现在付出多少
  6.人生的成败,更取决于性格/人生的成败,更取决于性格
  7.欲望,耕畜是人类提升/欲望,更导致人类堕落
  8.天灾面前,人类更显坚强/天灾面前,人类更显懦弱
  9.世界大局是由政治主导/世界大局是由经济主导
10.人类未来的成败,取决于科技的发挥/人类未来的成败,取决于人文的发挥
11.欧美应介入非洲国家的内战/欧美不应介入非洲国家的内战
12.新闻是客观的/新闻不是客观的

13.人肉搜索的利大于弊/人肉搜索的弊大于利

附注:
*黄色打底为经过修改之辩题。(详情可参考部落格http://www.uthmchinesedebate.blogspot.com/

*因为一些参赛队伍并未建议任何辩题,故主办单位决定将收到的备用辩题名额填补。

*如各队伍有任何意见,请在26/3/201112pm之前,直接联络主办单位反映


*如对正式辩题有任何意见,各队伍可于15/4/201111.59pm前向主办单位上诉。


基于一些队伍延迟发送辩题予主办单位,导致审核与决定正式辩题的时间不甚充足,所以请各队伍尽快电话联络主办单位以表达对初选辩题的意见。时间仓促,如有不便之处,还请各位多多见谅,谢谢!

最近更新于26/3/2011


毅豪> 017-8253579
雪滢> 016-2421034

第二届马来西亚敦胡先翁大学华语辩论赛赛事辩题组敬上

14 评论:

我们可以在这里讨论辩题的可辩性的吗?还是这个只供参考?

您好!主办单位欢迎大家于网页上对辩题进行公开讨论!

我想请问拉曼大学:“父母有权透过医学手段选择孩子的性别/父母无权透过医学手段选择孩子的性别”这辩题,反方可以从人道的角度剖析辩题,那正方可以以何种方向剖析辩题呢?谢谢!

世界末日让社会变得团结/世界末日让社会变得混乱,這裡指的應該是“世界末日論”吧?
“世界末日后”的話,就沒有可辯性了。“世界末日前”,我們要怎樣斷定來臨的就是世界末日呢?
我假設,如果指的是“世界末日論”的話,至少可以辯駁人類“如何”去應對?
或者是,“世界末日發生當時”的預測情況?
是否可以用天災時的社會現象作爲一個借鏡或例子?

如果是前、中、后,的階段性範圍的話,這個辯題應該稍微修飾一下吧?

父母有权透过医学手段选择孩子的性别/父母无权透过医学手段选择孩子的性别。

這題應該是屬於倫理學上的問題了吧?這個辯題很有趣!可是,這辯題似乎……不知怎麽說……縂覺得少了什麽。我一個一個寫出來,大家討論討論。

1)如果說“有沒有權”的話,如果法律上允許或合法的話,在這種情況下,“有沒有權”是否有可辯性?除非我們要辯的是“上帝給與的權利”,而不是“法律給與的權力”。信仰的角度,沒有一個規範,很難去界定。除非說的是父母有沒有權利去干涉自然的天擇過程?

2)如果在法律允許下,要辯論這個倫理問題的話,可以切入的其中一個角度是“人道”。比如説,法律條文下的死刑,是合法的。要辯死刑的人道,就要辯“應該與不應該”了吧?可是這個辯題,似乎不能辯“應該與不應該”吧?能嗎?原諒我腦袋有點模糊,還沒吃早餐……@.@

3)透過醫學手段選擇孩子的性別(或其他特徵),是人道/不人道的?人道這個角度,能夠切入的範圍多嗎?應該/不應該……有權/無權……希望有別人能夠來討論一下。我喜歡這個辯題,希望能夠修改修改或確定沒問題后,能夠被選中。

想请问国民大学:辩论赛应该注重内容/辩论赛应该注重表现,是不是先鸡生蛋,蛋生鸡的问题呢?辩论赛原本就该注重内容和表现,缺一不可,如果说应该是不是说注重其中一项而已,那另一项就不重要呢?还是说更应该注重内容或表现?

父母有权透过医学手段选择孩子的性别/父母无权透过医学手段选择孩子的性别”这辩题正方也可以从人道下手,处于家长压力或本身问题才选择透过医学手段选择孩子,相反的反方则是从道德考量出发,就好比安乐死应不应该合法化一样,双方都有各自的立场,是个好的辩题。

他想表达是不是说用医学手段去选择精子的x,y来选择他孩子的性别?

谢谢大家的提问与意见!
关于国能大学的辩题:“世界末日让社会变得团结/世界末日让社会变得混乱”, 将更改为:“世界末日论让社会变得团结/世界末日论让社会变得混乱”。现今情况下,世界末日还无法被论证确有其事或必将发生,但如果只把它当成是一种论调(世界末日论)来看待,双方都能有共同方向探讨这一种论调最终将把世人导向团结或混乱,提高了辩题的可辩性。

edisson and 48a70fec-5244-11e0-b847-000bcdca4d7a :

“父母有权透过医学手段选择孩子的性别/父母无权透过医学手段选择孩子的性别”这一辩题,应是指在孩子尚未降临人世前,父母有/无权透过如药物,试管婴等医学手段选择孩子的性别。这题给人的感觉还蛮新鲜的,现代已有案例利用先进的医学设备或技术选择孩子的性别,这是人类先前无法办到或想象的,所以对人类固有的思想带来的冲击是非常巨大的,个人认为可辩性还蛮高的,也很有意义。个位朋友还有何看法?

48a70fec-5244-11e0-b847-000bcdca4d7a :

“辩论赛应该注重内容/辩论赛应该注重表现”这一辩题,48a70fec-5244-11e0-b847-000bcdca4d7a的顾虑不无道理,辩论赛内容/表现都缺一不可,如按照原辩题,就必须全盘否定另一方。
以正方为例:场上一味只强调内容,却就能够态度轻佻,或胆怯发愣(表现失常),目中无人吗?
以反方为例:场上只注重表现,看似雄辩滔滔,乍听之下却毫无内容可言,尚不知为何而辩?

此题将更改为“辩论赛更应该注重内容/辩论赛更应该注重表现”。

谢谢当局的回答... 再次请教“语言应该被规范/语言不应该被规范”当中的规范究竟该如何定义?是不是说规范在考试的范围而已,用标准的语言来作答呢?那平常聊天是不是也被规范要统一的标准?如果用标准语言以华语为例,究竟该采用中国统一的标准还是符合我国的国情呢?

个人觉得规范应是指设定一套指南作为指标,对语言的发音、书写、语法等建立系统化的标准。其实不单是华语面对此问题,就连英语也大致分为英式与美式,宏观来看甚至可说是全球的问题。如果以此看来,语言必然或多或少受到地方文化的影响,那究竟是否应该受到一个统一的规范呢?以宏观来看,个人觉得可成为此题的辩点之一。微观来看,如一方只探讨国内情况,或单一语言,就显得不够全面了,毕竟原题并没有制定地方范围与特定语言。此乃个人对此辩题的愚见,如有值得商议之处,还望各位多多指教,谢谢!

UTHM的第三題辯題有錯別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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